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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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8:41
货车高速超载处罚标准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如果是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将按照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运输单位的车辆经过罚款之后仍然不改正的,需要对于责任人员进行2000元以上点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货车高速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超限和超载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容易将超限和超载混淆,其实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超限和超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3、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超载的执法主体是*机关;根据《公路法》第8条规定,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4、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在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的驾驶证,因此超载只有行*上的法律责任;根据《公路法》第75条和第84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下,造成公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限有行*和民事法律上的双重法律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需要格外的注意一些机动车辆的安全,同样的在普通高速上行驶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交通安全,如果货车高速行驶存在超载的现象,由于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此进行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