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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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22:03
俞坚敏,一位清正廉洁、崇尚法律的法官,他的事迹在法律界传为佳话。他以法律为信仰,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从不以权谋私,坚信法律的公正。
福建商人卓某与当地居民邹某因货物买卖产生纠纷,俞坚敏负责审理此案。卓某担心乐平地方保护,送礼以求偏袒。但俞坚敏坚决拒绝,并表示只要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必将支持。出乎意料,卓某胜诉,他回到福建后,盛赞乐平法官公正廉明,劝说亲友放心投资乐平。
俞坚敏忠诚于法律,不论亲情、利益,都不能影响他的判决。他坚持不许妻子请亲戚邹某装修房子,因为他知道邹某有一案在他庭里。面对婶婶的请求,他没有“关照”,反而在审委会上主动回避,让旁人感叹他“不近人情”。他的生活并不宽裕,为了生活和治病,贷款利息就达1万元,为孩子的学费发愁。但即便如此,他依旧不吃请、不收礼,展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俞坚敏克己奉公、任劳任怨,甘于奉献。他刚调入法院从事法警工作时,正值“严打”期间,案件繁多,装备落后,他每三个月就要走破一双皮鞋,两年内步行押送人犯5000多里路,从未出过差错。他出差办案只求效率,从不追求享受。即使患病后,他也坚持回到南昌治疗,因费用问题,又回到乐平。他的这种奉献精神,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面对新法律、法规,俞坚敏总能先学精、学透,是院里业务水平提高最快的非科班出身者,被称为“俞博士”。他对知识的追求,使得他在审判中能够提出独到见解,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相吻合。
俞坚敏一心为民,时刻将为民排忧解难放在首位。在审理下岗职工诉乐平市科协、河南省新野县生物开发中心养殖合同赔偿纠纷案时,考虑到下岗职工的困难,他请求院领导批准下岗职工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在处理华某诉王某等相邻纠纷案时,他认真分析案情,多次亲自调查,最终维护了下岗职工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十二年未解的纠纷,俞坚敏带领干警在冬至那天工作了十多个小时,迁走一座坟墓,让当地群众交口称赞。他虽是一个肾功能严重不全的病人,但全然不顾医生要他卧床休息的叮嘱,一干就是十个多小时。他的这种一心为民的精神,赢得了农民的感激。
面对尿毒症这一医学界的“第二癌症”,俞坚敏表现出坚韧不拔的意志。他以工作作为治疗的有效方法,总是在家中憋闷。他坚持受理并亲自调查了一起由劣质稻种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帮助农民,赢得了他们的尊重。
俞坚敏,男,中共党员,一级法官,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俞坚敏于1976年至1978年在部队服役,1983年调入乐平县法院,从事法警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俞坚敏历任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院长助理等职。他曾获2005年“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