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等级下来后厂方迟迟不算赔偿款,请问这个有一定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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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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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15:20
劳动争议时效为一年。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来之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要即使要求给付。用人单位不给付的,要在仲裁时效之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老公是中国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即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用人单位不进行结算或者双方对结算的数目发生争议,即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应当自此计算时效。但是,实践中,工伤职工往往没有证据证明争议发生时间,可能按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定时间进行推定,工伤职工应按收到鉴定结论起算时效把握,防止万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15:17
工伤休息,人家可以给你加倍的工资还有医药费工资每个月都要给。等好了恢复原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