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威胁恐吓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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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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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1:02
收集证据,起诉其*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据此,如果有人打电话*扰你,干扰你正常生活,其行为违反上述规定,你可以向*机关报案,由*机关对其立案侦查,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