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茶叶企业 开发票税点?一般纳税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6:5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23:4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的通知》[(94)财税字第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
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除“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以外,均按13%的税率计算交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23:50
商业行为税率为4%,只有去税务局申请代开*才是真实、合法的。
*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也通常称为付款单。
*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正确地填制*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只有填制合法、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才会真实可信,会计核算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才会准确、完整。
*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一经开具,票面上便载明征税对象的名称、数量、金额,为计税基数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据;*还为计算应税所得额、应税财产提供必备资料。离开了*,要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是不可能的,所以税务稽查往往从*检查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