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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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0:31
推进学校考试管理改革。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苏教基函〔2021〕33号)要求,注重发挥考试在诊断学生学习情况、改进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以及以分快慢班为目的的“分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