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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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0:37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由来可追溯至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后,自称为“朕”,确立了皇帝制度,其玉玺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彰显其合法地位。汉代沿袭秦制,蔡邕在《独断》中详细解释了皇帝的称谓和诏书形式,如策书、制书、诏书等,各有其特定用途和格式。例如,汉代的诏书通常以年月日开头,表明某年某月某日,某皇帝下达的命令。
魏晋南北朝时期,诏令格式类似,强调天命所归,如“应天顺时,受兹明命”。唐代诏令形式多样,如册书、制书等,由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强调德泽和功业。天命观念常见于皇帝即位诏令中,如“昊天有命,皇王受之”。宋代继承唐代,强调诏令需经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审议,诏书开头多为“门下”,表示权力来自*。
元代以蒙文和汉文两种诏书,都包含“上天眷命”的概念。明代,明太祖强化*集权,诏书开头常见“奉天承运”,体现了皇帝的天命权威。明、清两代沿用此形式,直至1912年宣统皇帝退位,这一传统最终结束,历史翻开了新篇章。
古代作承受天命之解,如奉天承运;现代一般指承担运输之事,具体是指运输企业承受托人委托运送货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