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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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0:0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上市历程始于1999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内政股批字[1999]6号”文件,公司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主要发起人包头钢铁集团以其四个轧钢厂的经营性资产,评估净资产为136,581.06万元,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其他发起人以债权投入,合计净资产138,461.06万元,折股比例为1:0.65,最终形成9亿股股份。
1999年6月29日,本公司正式成立,随后在2001年2月获得了中国*的批准,通过公开发行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2.5亿元。法定代表人林东鲁在2004年5月卸任,曹中魁接任董事长。同年,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010,主营业务包括黑色金属及其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运输服务和钢铁生产技术咨询。
2004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发行1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面值100元/张,转股价格历经调整。初始转股价格为4.62元/股,后在2005年6月修正为4.15元/股,再因中期利润分配调整至1.98元/股。至2005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182,163,158.00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内政股批字19996号”《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钢铁炉料华北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0:0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上市历程始于1999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内政股批字[1999]6号”文件,公司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主要发起人包头钢铁集团以其四个轧钢厂的经营性资产,评估净资产为136,581.06万元,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其他发起人以债权投入,合计净资产138,461.06万元,折股比例为1:0.65,最终形成9亿股股份。
1999年6月29日,本公司正式成立,随后在2001年2月获得了中国*的批准,通过公开发行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2.5亿元。法定代表人林东鲁在2004年5月卸任,曹中魁接任董事长。同年,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010,主营业务包括黑色金属及其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运输服务和钢铁生产技术咨询。
2004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发行1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面值100元/张,转股价格历经调整。初始转股价格为4.62元/股,后在2005年6月修正为4.15元/股,再因中期利润分配调整至1.98元/股。至2005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182,163,158.00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内政股批字19996号”《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钢铁炉料华北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