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5:4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0:15
前三年的应该是补不上了,但是能从现在开始补签。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补办签注的条件
1、继续有合法且稳定的住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前前一年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住所。
2、继续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前前一年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稳定职业。
补办签注的方式
1、个人签注
2、单位代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0:15
可以咨询是否还能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