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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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2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那么,如果驾驶员醉驾负事故全责吗,醉驾出交通事故判多久?
网友咨询:我一朋友在前面开车右转,被后面一车高速追尾,后查后面驾驶员属醉酒驾驶,但交警却说我转弯没有提前打转弯灯等理由说我要负主要责任,太不公道了。我不知该怎么办。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因为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谈寅卿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是依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驾驶员是否酒驾。
况且,“两高一部”关于醉驾的规定,把造成极速特工是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也说明酒驾不一定就是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驾驶员在醉驾的情况下不一定要负责全部责任的,执法人员来划分责任,不是按醉驾来区分的,而是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但是醉驾涉嫌危险驾驶,那么这个交警部门是会直接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所以,不同的交通事故,划分的责任也会不一样。
谈寅卿律师执业于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执业以来,处理各类诉讼案件500余起,是无锡地区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谈律师的执业理念是以法为纲,以理服人,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您最大的收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47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那么,如果驾驶员醉驾负事故全责吗,醉驾出交通事故判多久?
网友咨询:我一朋友在前面开车右转,被后面一车高速追尾,后查后面驾驶员属醉酒驾驶,但交警却说我转弯没有提前打转弯灯等理由说我要负主要责任,太不公道了。我不知该怎么办。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因为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谈寅卿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是依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驾驶员是否酒驾。
况且,“两高一部”关于醉驾的规定,把造成极速特工是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也说明酒驾不一定就是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驾驶员在醉驾的情况下不一定要负责全部责任的,执法人员来划分责任,不是按醉驾来区分的,而是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但是醉驾涉嫌危险驾驶,那么这个交警部门是会直接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所以,不同的交通事故,划分的责任也会不一样。
谈寅卿律师执业于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执业以来,处理各类诉讼案件500余起,是无锡地区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谈律师的执业理念是以法为纲,以理服人,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您最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