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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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8:06
问:《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一)的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明确将房屋、建筑物排除在外,即房屋、建筑物折旧是否能够税前扣除不受其是否投资使用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的规定,也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中需要以投入使用为限制的可扣除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规定,房屋、建筑物不受本条约束。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房屋按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可以申请税前扣除,与房屋是否在用无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8:06
问:《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一)的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明确将房屋、建筑物排除在外,即房屋、建筑物折旧是否能够税前扣除不受其是否投资使用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的规定,也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中需要以投入使用为限制的可扣除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规定,房屋、建筑物不受本条约束。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房屋按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可以申请税前扣除,与房屋是否在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