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4: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5:09
既然交警的认定书已经出具,按理说现在应该是无责方急着向你索赔才对,作为全责方也已经垫付修车款维修好了车辆,如果维修发票单据在全责方手上,那么只要取得无责方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以及全责方手上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可以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而不需要无责方提供另外一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从你的描述中,似乎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还没有盖章?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交警方面没有按规定流程处理,有效的发到当事人手上的认定书必须经过案件处理的交警大队盖章和经办民警签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