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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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9:59
劳动者是事业编合同到期并不意味着失业。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聘用合同终止;受聘人员有规定情形的),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终止的,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在终止聘用合同后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各项手续。一、劳动者是事业编合同到期失业吗?
并不意味着失业。我国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以来,要求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在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满,不续签的合同等同于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双方劳务关系。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六条: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该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规定: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聘用合同终止;受聘人员有规定情形的(例如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等情形),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终止的,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在终止聘用合同后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各项手续。
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提起劳动仲裁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1)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3)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4)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6)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事业编制合同到期以后一般没有什么工作上的原则性的错误的话,都是会续签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并不是一个铁饭碗,并不是怎么摔都摔不烂,当事业单位编制合同到期人事关系也就终止了。事实上他们当时签订的劳务合同也是有期限的,这都是我们要注意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9:55
劳动者是事业编合同到期并不意味着失业。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聘用合同终止;受聘人员有规定情形的),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终止的,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在终止聘用合同后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各项手续。一、劳动者是事业编合同到期失业吗?
并不意味着失业。我国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以来,要求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在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满,不续签的合同等同于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双方劳务关系。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六条: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该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规定: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聘用合同终止;受聘人员有规定情形的(例如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等情形),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终止的,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在终止聘用合同后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各项手续。
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提起劳动仲裁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1)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3)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4)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6)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事业编制合同到期以后一般没有什么工作上的原则性的错误的话,都是会续签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并不是一个铁饭碗,并不是怎么摔都摔不烂,当事业单位编制合同到期人事关系也就终止了。事实上他们当时签订的劳务合同也是有期限的,这都是我们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