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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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0:55
教学评价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是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进行教学评价,目的在于给学生的学或者教师的教以客观的价值判定,如果缺乏客观性,就会失去评价的意义。贯彻客观性原则首先要做到标准客观,不带随意性;其次要做到评价方法客观,不带偶然性;最后要做到评价态度客观,不带主观性。
二、发展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该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三、整体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该梳理全面的观点,从教学工作的整体出发,进行多方面的检查与评定,防止以偏概全,以局部代替整体。
四、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该指出教师和学生的长处、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被评价者能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前进。教学评价应该经常给师生以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为教学指明方向和增添前进的动力。
教育评价的作用:
诊断作用
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可以了解教学各方面的情况,从而判断它的质量和水平、成效和缺陷。全面客观的评价工作不仅能估计学生的成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教学目标,而且能解释成绩不良的原因,并找出主要原因。
激励作用
评价对教师和学生具有监督和强化作用。通过评价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经验和研究都表明,在一定的限度内,经常进行记录成绩的测验对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很大的激发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动课堂学习。
调节作用
评价发出的信息可以使师生知道自己的教和学的情况,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反馈信息修订计划,调整教学的行为,从而有效的工作以达到所规定的目标,这就是评价所发挥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