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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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1:14
法律分析:外来人口是指现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人,具体的讲就是指那些现居住在本市半年以上但其户口登记在外省市的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在“常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在当地称为“常住人口”,以个体角度应称为“常住户口”本市县外的其它地方需申报暂住登记,被称为“暂住人口”,以个体角度则应称为“暂住户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