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9:4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3:07
不能说走就走。需要提前跟单位提出辞职,然后跟原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单位会给你出“离职证明”。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3:08
第一 不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3:10
没有哪个单位那么傻吧,如果你不在A单位做了,A单位就不给你交社保了,会在下一个月,在单位的交社保的名单上把你减员掉,减员掉以后你就可以在其他单位交了~~~应该不存在转不转的问题~~不给转最好,A单位继续给你交,新单位直接拿现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3:10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法定程序走,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并继续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三十天届满,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