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34届劳动模范和模范单位(集体)的评选条件分别是什么?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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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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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07:40
哈尔滨市第34届劳动模范和模范单位(集体)的评选条件如下:
一、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循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群众威信。符合条件之一者可入选:
1. 在企业改革、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推动企业及地方发展。
2. 在关键技术开发和重大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3. 爱岗敬业,积极参与各类劳动竞赛,通过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4. 在教育、科研、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 在民生改善和职工权益保护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7. 积极参与大项目建设,推动哈尔滨发展战略实施。
8. 在节能减排和环保活动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9. 在农业、农村经济和扶贫开发方面有显著成绩。
10. 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果者。
二、模范单位(集体)评选条件
单位需坚持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政策,模范遵守法规。具备相应条件之一:
1. 管理科学,效率领先,经济效益显著,对哈尔滨发展贡献突出。
2. 领导班子团结,廉洁高效,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3. 注重人才建设和职业道德,积极创新,提升职工素质。
4. 推动节能减排,引导职工节约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5. 保障职工权益,实行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 重视安全生产,改善工作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7. 在社会稳定和执法公正方面有显著成效。
8. 在改善民生和推动战略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
9. 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支持哈尔滨现代都市建设。
10. 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或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