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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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6:17
犯罪的必备要件和选择要件是不一样的,犯罪的必备要件就是属于犯罪的主体、主观、以及客体、客观要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要求就可以认定为犯罪,而选择要件就是在这四个要件以外的其他要件所形成的。
一、犯罪的必备要件和选择要件是一样的吗?
犯罪的必备要件和选择要件是不一样的;
(一)、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包括:
1、客体要件: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社会关系。
2、客观要件:指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对象。
3、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本身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必须是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主观要件: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一般有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二)、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指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而是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例如,一般的犯罪对犯罪主体只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能成立,但刑法上有一些犯罪则要求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行为人还必须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才能成立。
按照通说的传统理论除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四大要件以外的其他要件均是选择性要件,因为这四大要件是所有犯罪必备的,而犯罪行为是客观要件中必备的,所以选择性要件包括犯罪结果、犯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犯罪特定的方法。
二、预备犯也是犯罪行为吗?
犯罪预备,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的必备要件对于判决的结果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但对于有些罪名不是成立必须必备的要件就可以进行判决,而是必须要存在特定的时间、地点还有主体上的选择性要件才会构成犯罪,所以,在认定犯罪上面都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才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