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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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23: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在会见被拘禁中的犯罪嫌犯或被告人员之时,详细了解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同时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职能。自案件自侦查阶段进入公诉审查环节开始,辩护律师即可享有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核实相关证据的权利。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需要出示由人民*或者人民*所颁发的许可会见的书面决定以及本人所持有的律师执业证书。对于在执业活动中所获悉的委托人的相关情况及信息,辩护律师有义务进行保密处理,但若涉及到*、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则应立即通知司法机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23: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在会见被拘禁中的犯罪嫌犯或被告人员之时,详细了解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同时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职能。自案件自侦查阶段进入公诉审查环节开始,辩护律师即可享有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核实相关证据的权利。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需要出示由人民*或者人民*所颁发的许可会见的书面决定以及本人所持有的律师执业证书。对于在执业活动中所获悉的委托人的相关情况及信息,辩护律师有义务进行保密处理,但若涉及到*、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则应立即通知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