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撤诉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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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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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1 06:54
起诉之后又主动撤诉的这种行为也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且,原告是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撤回起诉的,撤回起诉多半是建立在被告和原告已经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这种时候再去纠结诉讼时效的中断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了。
一、起诉后撤诉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起诉后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当事人撤回起诉,*裁定准许,即表示当事人已经积极行使了自己的请求权。基于诉讼时效设立的法律基础,可见诉讼时效只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请求权,保护贸易双方的权利。当事人在向*起诉撤诉后,当事人已经用自己的行为表明了没有放弃请求权的态度,虽然可能部分案件存在当事人为保留诉讼时效起诉即撤诉的情形存在,但是不能以权利人的诉讼主张没有传递给义务人为由否定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意义。所以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即只要当事人向*起诉,不论撤诉与否,不论起诉的意思表示是否传递到义务人,都应该视为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都应当然的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二、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不准撤诉。
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起诉和撤诉都是原告根据当时的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表达形式,就像是撤诉,对方已经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原告做出特殊的这种决定也是很明智的,就是说起诉和撤诉都是维权,因此,撤诉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