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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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6:25
在揭阳市区,对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必须遵循城市供水的专项规划。这些项目的总投资必须包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的投资。相关单位在项目启动时,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备齐所需资料,向供水企业申请报装,由供水企业负责整体实施工作。
供水设施的建设也有严格的规范。供水单位在新建、改建饮用水供水工程时,必须确保符合卫生标准。在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参与监督,确保其合规性。
对于用户自行投资的户内供水设施改造,必须在施工前向供水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供水企业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通过供水企业的验收,只有验收合格,才能正式供水。若验收不合格,将被拒绝供水。
城市供水设施的设备、管材和器具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保证供水质量。对于对供水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如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单位必须配备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需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施工完毕后,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联合检验,只有通过检验,供水企业才会予以供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揭阳市区供用水管理规定》。该《办法》经2011年12月29日揭阳市*第4届4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1月7日揭阳市*令第34号公布。《办法》分总则、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建设管理、供水设施维护管理、供水生产管理、供水与用水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9章4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