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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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23:25
深圳律师黄维领曾因质疑百度公司的“竞价排名”服务涉嫌消费欺诈,于2008年8月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告上福田区法院。他声称,百度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使用“智能匹配”生成无效广告,或虚构统计数据以夸大消费。黄维领请求法院要求百度公开消费明细,包括点击的时间、IP等,并要求取消对他利益的损害设置,以及进行道歉和赔偿4万元的损失。
然而,百度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最终由深圳市中级法院裁定转交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2009年11月3日,此案在海淀区法院秘密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百度已经充分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客户可以自行管理竞价排名,查看并修改关键词,选择智能匹配服务,且有权利暂停或停止服务。黄维领用第三方防恶意点击软件的统计结果作为证据,但法院认为其真实性存疑,且证据存在瑕疵,无法证明侵权行为。
法院指出,百度已按合同规定报告消费统计,黄维领要求公开的每个点击的详细信息并非合同义务。因此,他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判决驳回了黄维领的所有诉讼请求。最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2009年12月17日作出了这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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