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遗失但有证据被人捡走构成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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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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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0:25
倘若贵重物品不慎丢失,然而警方却未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这主要源于法律概念层面上,该物件视为遗失物,并非他人恶意侵占取得。
根据相关法条,捡到遗失物之人负有归还的义务,尽管法律对此虽未加以明确规定,但若您的确急需追回物品,则可选择向法庭提交诉状。盗窃乃以非法占有所为目的,通过隐秘方式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之行为;相对而言,遗失则不满足盗窃所需具备条件,故不能判定为盗窃行为。所谓遗失物,即是指非源自遗失人主观意愿,且暂时失去占有权的物件,需注意的是,遗失物只限于动产范畴,由其拾获这类实物流形于静止状态,无需考虑拾取者是否具备行为能力。
此外,遗失物仅为动产,不涉及不动产的遗失问题。
再者,遗失物并不等同于无主财产,仅是所有人暂时失去对物的掌控而已,它仍为无人占据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