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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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3:46
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提前通知公司的,如果还在试用期阶段,提前三天口头通知公司即可。不过,试用期阶段用人单位就恶意拖欠工资,或者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强迫本人劳动的,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提前通知。一、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试用期阶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的来说,只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阶段没有做出任何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员工离职时还是要履行告知义务的,试用期阶段的考察是相互的,如果员工认为自己适应不了用人单位各方面的要求,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依法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