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重组,遣散员工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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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6:44
可以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6:40
1、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三)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符合41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补偿金就是合法的,要坚持到6月份,公司同意当然可以,不同意也没办法了。
2、只要符合41条规定,不可主张赔偿金。否则,可主张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6:41
1、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三)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符合41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补偿金就是合法的,要坚持到6月份,公司同意当然可以,不同意也没办法了。
2、只要符合41条规定,不可主张赔偿金。否则,可主张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