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新房一定要装太阳能吗,费用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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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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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7:46
国家没有这种规定,只是一些当地*有这种规定。例如:
1、北京
《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宾馆、酒店、学校、医院、浴池、游泳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满足安装条件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应当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
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第十二条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由建设单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2、广州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
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新建别墅、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等独立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当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3、黄石
《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二、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一)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
(二)*投资的办公楼、公益性公共建筑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地源热泵空调系统。
(三)鼓励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三、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质量控制
(一)建设单位应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措施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时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种类,设计内容和要求,可再生能源的造价应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4、新疆
《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条
一、稳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以下简称示范市县)*实施以来,有效带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规模,提升了应用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考虑到已批准示范市县的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将现有示范市县工作做深做透,将严格控制新增示范市县,今后不再组织申报,对2012年(含)以前提出示范申请的市县,如条件成熟、经核查达到条件要求的可列入示范。
此后,其他个别推广潜力大、工作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市县,在经过核查、验收等程序后,可增补为示范市县。*财政继续支持完成任务的示范市县扩大推广应用规模,根据新增推广任务面积拨付相应补助资金。同时,两部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市县的监督考核力度。
四、大力推进实施太阳能浴室等重点工程,切实推动新能源更好地惠及民生
在上述*框架内,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优先支持太阳能光热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启动和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使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村地区、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倾斜,支持有关地方推广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鼓励各省在编制实施方案时优先纳入重点工程实施内容。
(一)太阳能浴室工程。主要内容是以村为单位,建设公共太阳能浴室,解决农村特别是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洗浴难的问题。各省应对本辖区内村庄建设公共太阳能浴室工程的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建设计划,并对浴室选址、设计、产品采购及施工加强指导、监督和*支持,确保建设质量。
北方地区建设的太阳能浴室必须同步采取建筑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舒适性。要积极探索太阳能浴室建成后的后续管理模式,确保长期高效使用。
(二)保障性住房太阳能推广工程。主要内容是有条件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同步规划、设计、安装应用太阳能,为居民提供生活热水等。各省应根据地区实际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推广计划,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工程。主要内容是在新农村民居建设工程、牧民定居工程等集中建设农村住宅的过程中,同步采用被动式应用太阳能技术,部分的解决冬季采暖问题。各省要统筹考虑本地区气候特点、居民生活习惯、农居建筑形式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动式太阳能技术,并统一进行设计、施工。
(四)阳光学校、阳光医院工程。主要内容是在寄宿制中小学、卫生院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应太阳能,包括建设太阳能浴室及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需求;建设太阳能房,解决教室、病房的采暖问题等。各省要及时摸清学校、医院太阳能应用需求,编制建设计划及具体工作方案。
5、海南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四条 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五条 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第六条 县级以上*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海南省*-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 调整资金分配
参考资料:黄石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管理
参考资料:**-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
参考资料:广州市*-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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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7:47
费用肯定由业主出 , 羊毛是要出在羊身上的,开发商拿了国家节能补贴还要再收业主的钱
各地太阳能强制安装新规定
中国现在有强制规定安装太阳能的省、市、自治区大概有21个,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及海南等)和中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及湖北等)等地。其中基本以12层为界,12层以下强制安装,12层以上鼓励安装,除上海(6层以下强制安装)外。其他地区则以鼓励安装太阳能等节能产品为主,要求较低,在设计时需要稍微注意即可。
北京:新住宅强制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北京市住建委下发的《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规定,2012年3月1日起,新建城镇居住建筑,以及宾馆、酒店、学校、医院、浴池、游泳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满足安装条件的公共建筑,应当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将由建设单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今后,开发商要在售楼处公示小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类型和辅助能源形式,并将公示内容和产权归属等情况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写明热水系统户内设施的技术指标、使用方法、维修及养护责任、保修年限、使用年限等信息。而已有的老楼,*也鼓励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安装。
江苏:2008年就出台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江苏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镇区域内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南京要求从目前尚未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12层住宅,和新、改、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下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12层以上住宅使用太阳能,如悬挂阳台的挂壁式集热器等,进行统一设计安装。但如建筑已使用了节能技术,如地源、空气源、生物源等其它可再生能源技术,高于50%节能标准的低能耗节能建筑,且降低能耗综合效能不低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以及因建筑朝向、间距等规划原因,无法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效日照条件的,经主管部门论证通过后,可不安装太阳能。
广东:将绿色建筑建设管理要求纳入立法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
深圳:12层以下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
《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规定,珠海市具备太阳条能集热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建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未经认定不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安徽:将建筑层级提高至18层
《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要求民用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工业余热,并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建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外,新建18层以下居住建筑以及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12层,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应当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予以公示。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福建:出台加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和管理的举措
福州市《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采用本文第二条所定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必须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13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示范村、镇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要积极采用浅层水源、污水源和土壤源等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居住建筑楼梯间与民用建筑的庭院应积极采用太阳能光伏技术照明。
山东:12层以上楼房须利用太阳能
2013年3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再次强调,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全部同步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有条件的县市,也将在12层以上建筑中推广和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早在2009年,山东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扩建、新建、改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
河北: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条例规定,具备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中强制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新规定指出2012年开始,具备条件的12层至30层左右的新建高层建筑强制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要求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强制应用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并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支付使用。
湖北武汉:18层以下高楼必须装太阳能
近期,武汉城建委出台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武汉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比例应达30%以上。*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使用。
黑龙江:要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中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的多层住宅建筑(含别墅),应首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小高层、高层以及其它公共建筑鼓励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推行太阳能采暖、照明等其它太阳能利用技术;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也要支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机构的建筑和*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进行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时,要做到太阳能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
吉林:推进7层以上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吉林省加快推进7层及以上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示范,并将在2015年前出台强制性推广*.未来几年,吉林省将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低温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吉林省住建厅要求,城镇6层及以下新建建筑应同步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快推进7层以上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示范,并在*上予以支持,2015年前出台强制性推广*。同时加大农村地区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实施松原市、珲春市等9个国家示范市、县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推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吉林省计划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600万平方米,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
辽宁锦州:新建六层以下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
《锦州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凡新建的六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十二层及以下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游泳池、公共浴室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六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十二层以上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游泳池、公共浴室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采取试点形式推广应用。2010年底,试点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开工同类型建筑面积30%以上。
辽宁:《沈阳市建委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的文件》
文件规定:1.从200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和改建的低层(别墅)和多层住宅建筑,筑(含别墅),应首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小高层、高层以及其它公共建筑鼓励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推行太阳能采暖、照明等其它太阳能利用技术;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也要支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机构的建筑和*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进行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时,要做到太阳能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
浙江宁波: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照明、地源热泵、水源热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中应包含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说明。新建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6层,应当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投融资的民用建筑项目及新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应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新建民用建筑物的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鼓励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时对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同步改造。
宁夏:设区市城区民用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自治区5个设区市城区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民用建筑必须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1.12层以下的住宅、宿舍和公寓;2.*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旅馆、宾馆、商场、公共浴池等具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条件、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对没有纳入以上范围的具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条件的民用建筑工程,应按照标准要求预留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位置。
陕西西安:民用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节能环保,西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开发商如果没有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就不能获得开工许可证;如果没有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竣工验收的时候就不能通过。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选用产品合格、质量优良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成套技术产品,与安装单位签订施工安装合同,建设部门将对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标准要求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不定期向社会发布。
上海:《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者六层以下住宅,建设单位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七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设计并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天津:《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规定,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热水和照明等,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海南:《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1.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2.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青海:《青海省民用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规定》明确表示,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热水消耗大户,均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原文转自:太阳能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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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7:47
现在国家大力推动清洁能源,所以很多小区都响应号召安装太阳能。有强制的小区所有住户都安装,也有在询问业主意见后让业主选择的。费用的话高端小区安装是由开发商出这个费用,现在大部分都要由业主承担的。
现在高层住宅小区都使用阳台栏板陶瓷太阳能了,不用担心支架脱落和高层风压问题,代替阳台栏板结构跟建筑一体化,安全美观长寿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7:48
这是自愿的。而且高层、小高层没法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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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7:48
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
根据国家*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585号文件第二条或2008年1月10日焦点访谈),而开发商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偷梁换柱、推卸责任。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坐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在*电视台大量报道之后,特别是全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以后,全国许多小区都相继取消了开户费,然而至今尚有许多小区继续负隅顽抗、隐瞒欺诈试图掩耳盗铃蒙混过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7:46
国家没有这种规定,只是一些当地*有这种规定。例如:
1、北京
《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宾馆、酒店、学校、医院、浴池、游泳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满足安装条件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应当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
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第十二条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由建设单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2、广州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
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新建别墅、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等独立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当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3、黄石
《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二、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一)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
(二)*投资的办公楼、公益性公共建筑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地源热泵空调系统。
(三)鼓励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三、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质量控制
(一)建设单位应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措施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时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种类,设计内容和要求,可再生能源的造价应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4、新疆
《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条
一、稳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以下简称示范市县)*实施以来,有效带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规模,提升了应用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考虑到已批准示范市县的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将现有示范市县工作做深做透,将严格控制新增示范市县,今后不再组织申报,对2012年(含)以前提出示范申请的市县,如条件成熟、经核查达到条件要求的可列入示范。
此后,其他个别推广潜力大、工作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市县,在经过核查、验收等程序后,可增补为示范市县。*财政继续支持完成任务的示范市县扩大推广应用规模,根据新增推广任务面积拨付相应补助资金。同时,两部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市县的监督考核力度。
四、大力推进实施太阳能浴室等重点工程,切实推动新能源更好地惠及民生
在上述*框架内,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优先支持太阳能光热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启动和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使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村地区、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倾斜,支持有关地方推广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鼓励各省在编制实施方案时优先纳入重点工程实施内容。
(一)太阳能浴室工程。主要内容是以村为单位,建设公共太阳能浴室,解决农村特别是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洗浴难的问题。各省应对本辖区内村庄建设公共太阳能浴室工程的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建设计划,并对浴室选址、设计、产品采购及施工加强指导、监督和*支持,确保建设质量。
北方地区建设的太阳能浴室必须同步采取建筑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舒适性。要积极探索太阳能浴室建成后的后续管理模式,确保长期高效使用。
(二)保障性住房太阳能推广工程。主要内容是有条件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同步规划、设计、安装应用太阳能,为居民提供生活热水等。各省应根据地区实际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推广计划,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工程。主要内容是在新农村民居建设工程、牧民定居工程等集中建设农村住宅的过程中,同步采用被动式应用太阳能技术,部分的解决冬季采暖问题。各省要统筹考虑本地区气候特点、居民生活习惯、农居建筑形式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动式太阳能技术,并统一进行设计、施工。
(四)阳光学校、阳光医院工程。主要内容是在寄宿制中小学、卫生院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应太阳能,包括建设太阳能浴室及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需求;建设太阳能房,解决教室、病房的采暖问题等。各省要及时摸清学校、医院太阳能应用需求,编制建设计划及具体工作方案。
5、海南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四条 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五条 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第六条 县级以上*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海南省*-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 调整资金分配
参考资料:黄石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管理
参考资料:**-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
参考资料:广州市*-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7:47
费用肯定由业主出 , 羊毛是要出在羊身上的,开发商拿了国家节能补贴还要再收业主的钱
各地太阳能强制安装新规定
中国现在有强制规定安装太阳能的省、市、自治区大概有21个,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及海南等)和中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及湖北等)等地。其中基本以12层为界,12层以下强制安装,12层以上鼓励安装,除上海(6层以下强制安装)外。其他地区则以鼓励安装太阳能等节能产品为主,要求较低,在设计时需要稍微注意即可。
北京:新住宅强制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北京市住建委下发的《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规定,2012年3月1日起,新建城镇居住建筑,以及宾馆、酒店、学校、医院、浴池、游泳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满足安装条件的公共建筑,应当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将由建设单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今后,开发商要在售楼处公示小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类型和辅助能源形式,并将公示内容和产权归属等情况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写明热水系统户内设施的技术指标、使用方法、维修及养护责任、保修年限、使用年限等信息。而已有的老楼,*也鼓励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安装。
江苏:2008年就出台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江苏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镇区域内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南京要求从目前尚未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12层住宅,和新、改、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下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12层以上住宅使用太阳能,如悬挂阳台的挂壁式集热器等,进行统一设计安装。但如建筑已使用了节能技术,如地源、空气源、生物源等其它可再生能源技术,高于50%节能标准的低能耗节能建筑,且降低能耗综合效能不低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以及因建筑朝向、间距等规划原因,无法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效日照条件的,经主管部门论证通过后,可不安装太阳能。
广东:将绿色建筑建设管理要求纳入立法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
深圳:12层以下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
《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规定,珠海市具备太阳条能集热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建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未经认定不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安徽:将建筑层级提高至18层
《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要求民用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工业余热,并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建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外,新建18层以下居住建筑以及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12层,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应当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予以公示。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福建:出台加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和管理的举措
福州市《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采用本文第二条所定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必须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13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示范村、镇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要积极采用浅层水源、污水源和土壤源等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居住建筑楼梯间与民用建筑的庭院应积极采用太阳能光伏技术照明。
山东:12层以上楼房须利用太阳能
2013年3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再次强调,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全部同步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有条件的县市,也将在12层以上建筑中推广和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早在2009年,山东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扩建、新建、改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
河北: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条例规定,具备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中强制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新规定指出2012年开始,具备条件的12层至30层左右的新建高层建筑强制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要求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强制应用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并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支付使用。
湖北武汉:18层以下高楼必须装太阳能
近期,武汉城建委出台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武汉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比例应达30%以上。*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使用。
黑龙江:要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中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的多层住宅建筑(含别墅),应首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小高层、高层以及其它公共建筑鼓励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推行太阳能采暖、照明等其它太阳能利用技术;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也要支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机构的建筑和*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进行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时,要做到太阳能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
吉林:推进7层以上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吉林省加快推进7层及以上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示范,并将在2015年前出台强制性推广*.未来几年,吉林省将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低温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吉林省住建厅要求,城镇6层及以下新建建筑应同步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快推进7层以上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示范,并在*上予以支持,2015年前出台强制性推广*。同时加大农村地区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实施松原市、珲春市等9个国家示范市、县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推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吉林省计划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600万平方米,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
辽宁锦州:新建六层以下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
《锦州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凡新建的六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十二层及以下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游泳池、公共浴室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六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十二层以上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游泳池、公共浴室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采取试点形式推广应用。2010年底,试点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开工同类型建筑面积30%以上。
辽宁:《沈阳市建委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的文件》
文件规定:1.从200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和改建的低层(别墅)和多层住宅建筑,筑(含别墅),应首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小高层、高层以及其它公共建筑鼓励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推行太阳能采暖、照明等其它太阳能利用技术;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也要支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机构的建筑和*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进行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时,要做到太阳能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
浙江宁波: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照明、地源热泵、水源热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中应包含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说明。新建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6层,应当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投融资的民用建筑项目及新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应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新建民用建筑物的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鼓励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时对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同步改造。
宁夏:设区市城区民用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自治区5个设区市城区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民用建筑必须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1.12层以下的住宅、宿舍和公寓;2.*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旅馆、宾馆、商场、公共浴池等具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条件、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对没有纳入以上范围的具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条件的民用建筑工程,应按照标准要求预留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位置。
陕西西安:民用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节能环保,西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开发商如果没有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就不能获得开工许可证;如果没有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竣工验收的时候就不能通过。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选用产品合格、质量优良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成套技术产品,与安装单位签订施工安装合同,建设部门将对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标准要求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不定期向社会发布。
上海:《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者六层以下住宅,建设单位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七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设计并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天津:《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规定,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热水和照明等,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海南:《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1.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2.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青海:《青海省民用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规定》明确表示,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热水消耗大户,均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原文转自:太阳能联盟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7:47
现在国家大力推动清洁能源,所以很多小区都响应号召安装太阳能。有强制的小区所有住户都安装,也有在询问业主意见后让业主选择的。费用的话高端小区安装是由开发商出这个费用,现在大部分都要由业主承担的。
现在高层住宅小区都使用阳台栏板陶瓷太阳能了,不用担心支架脱落和高层风压问题,代替阳台栏板结构跟建筑一体化,安全美观长寿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7:48
这是自愿的。而且高层、小高层没法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7:48
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
根据国家*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585号文件第二条或2008年1月10日焦点访谈),而开发商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偷梁换柱、推卸责任。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坐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在*电视台大量报道之后,特别是全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以后,全国许多小区都相继取消了开户费,然而至今尚有许多小区继续负隅顽抗、隐瞒欺诈试图掩耳盗铃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