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临时救助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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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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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22:20
一、在长春市办理“临时救助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2.一般情况需提供:家庭或个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六个月以内的收入证明。财产情况证明。收取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授权核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签署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授权核查书收取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5.一般情况需提供:临时救助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赡养、抚养人收入财产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有赡抚关系人的,提供此项证明。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7.一般情况需提供: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8.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支出、各项保险、理赔及 社会救助情况等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医疗支出票据,诊断及理赔和其他社会救助等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9.一般情况需提供:银行卡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10.一般情况需提供:与救助人有关的婚姻状况(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婚姻状况证明。配偶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11.一般情况需提供:遭遇困难情况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申请人所在街道经核实调查后出具遭遇困难情况说明原件并加盖街道公章。)
12.一般情况需提供:子女就学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有家庭子女就学的,提供此项证明。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六个月以内的学籍证明。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