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22: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7:45
法律分析:1.长春市中心医院2.长春市第二医院3.长春市人民医院4.吉林省肝胆病医院5.吉林省人民医院6、宽城区人民医院7、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宽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经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净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高新区预防保健中心15、汽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