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被企业裁员了,能否去找退伍军人事务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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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0:45
当然是可以的,去找退伍军人事务局,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退伍军人事务局是帮助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
拓展资料:
退役军人事务部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管理保障等工作*法规并组织实施;
2、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4、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
5、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
6、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第三十九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
第四十条 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
第四十一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退役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十二条 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入伍前是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人员的,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0:46
可以去找退伍军人事务局,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问题是如何面对被裁员。
如果裁员符合法定程序,即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做出的,企业的做法并无不当。退伍军人事务局可以去了解并说明情况,但无法改变被裁员的现实。
如果裁员没有履行上述必须程序,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0:46
可以,国家成立了退伍军人事务局就是帮助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是对广大退伍军人的一种关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0:47
可以去户口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反应你的情况,带齐所需的证件材料,一定要弄清楚你的情况符合哪种*,事务局会帮你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