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消,供应商不退回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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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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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2:58
首先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的解除条款,假设约定供应商不按期交货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话,那么你们就可以通知后解除合同,并且向*起诉要求对方退还预付款。(此时为依据约定解除合同)
其次,如果你们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权,那么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权了,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此种情况下必须符合几个条件,1,供应商供货必须在先,如果是预付款义务在先,在缴纳全部预付款之前是没有权利要求供应商发货的。2,经催告后,供应商仍不发货,此时需保留催告证据,3,书面邮寄解除通知书,行使解除权,4,到*起诉。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同时要求返还预付款。但要仍然要进行催告,比如合同约定2015年2月1日发货,但是对方2月5日还没发货,你需要书面催告,催告后等待合理期限,或者对方明确表示不发货,才可以行使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