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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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1:39
宫崎勤事件:1988年~1989年发生于日本东京都与埼玉县,案中罪犯宫崎勤先后绑架、伤害及杀害四名年纪介乎4—7岁的女童,然后拍摄裸照猥亵、奸尸、吃尸、饮血,幻想吃掉女童后会令死去的爷爷复活,几个月后被害女童的家属都收到一只纸箱,里面放著被害女童的骨灰,犯案过程甚至被拍成录像带作为他个人的收藏品。他在1989年因伤害他人身体与谋杀而被捕。律师以心智失常为由想为他脱罪,但未被法官接受。主审法官藤田宙靖前年宣判死刑时表示:“被告为满足*的*而杀害4名女孩和致一名女孩受伤,罪不可赦”。
2008年6月17日宫崎勤在东京监狱被问吊。多年来他未曾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反而向治疗师说:“请你告诉全世界,我是一位好人。”
日本警视厅起初将事件命名为117号事件,后来被日本传媒称为“东京?埼玉连続幼女诱拐杀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