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行政强制法可以申请复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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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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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9 08:03
行政强制可以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