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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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25
范式:是指某一特定学科的科学家所共有的基本世界观,它是由其特有的观察角度、基本假设、概念体系和研究方式构成的,它表示科学家看待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方式。
(1)社会事实范式(结构功能学派、冲突学派、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以杜尔克姆的方*思想和现代的结构功能理论为代表的,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认为社会现象是客观的事实,他们不能还原为个人的事实。强调对宏观的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文化规范进行研究,在社会结构层次和文化层次探讨社会的本质属性。
(2)社会定义范式(符号互动论、现象学、民俗方法学)。以韦伯的思想为代表,强调社会现象的主观性质,认为一些宏观的社会现象(如国家、制度、阶级等)都不是有形的实体,它们是由人们的主观定义建立的,因此社会现象是不可能与个人的动机、态度和行为相分离的。这也是个体主义方*的主要论点。社会定义范式强调在微观层次研究人们是如何建立社会、如何在社会中行动的。
(3)社会行为范式(行为理论、交换理论)。以行为科学的方*为代表,强调对个人的社会行为进行客观精确地分析,主张用经验的或实证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只有通过对人的外部行为进行经验观察,才能认识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客观地解释社会现象。
以上几种研究范式都只是强调社会现实的某一侧面,但他们对于全面认识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尽管这几种范式使用的基本假设、概念和研究方式各不相同,不过在实际研究中,他们又是相互联系的。各种范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