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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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1:33
易车讯 日前,从上海市*消息,交通违法“学法减分”功能在上海试点开通。符合条件的持上海*交警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员可以打开“交管12123”App,在业务中心里找到“学法减分”业务,即可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考试成功后就可减1分,一年最多可减6分。
2020年1月,*出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学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三种途径减分。此前已在湖南、甘肃、广东、浙江等部分地区试行。目前,上海已证实纳入试点范围。
据悉,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据了解,“学法减分”的学习课程由省级*交管部门设置,涵盖安全行车常识、紧急避险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等12个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库以全国统一题库为主体,各地自主题库为补充,每次考试随机抽取20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
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其他相关知识。
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机动车驾驶人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其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每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可累计最高减免6分。
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下几类人群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包括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