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9:51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1 23:04
1、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求助,收取押金是违规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并不是所有的押金担保都可以通过劳动局解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你们双方签署了书面的协议,例如本人自愿缴纳学费、本人第一个月工资在干不满一年前提下不要,这种情况,因为双方是有协议的,虽然协议条款明显违法、无效,但是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所以这种情况只能通过仲裁或法院由他们确认押金条款无效才能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4:38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坚持不退还押金,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到*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