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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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4:54
三机部于1976年6月召集所属各部设计人员到北京,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出设计方案。根据三机部下达的设计要求。沈阳飞机制造厂和南昌飞机制造厂很快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其中,南昌飞机制造厂提出强-6设计方案,沈阳飞机制造厂则提出了歼轰-8设计方案,西安飞机制造厂则稍后提出了“飞豹”设计方案。
沈飞的歼轰一8(即歼一8的对地攻击改型)由于原型机尚未定型,方案在实际运作中的风险系数过高最终被否决,南昌飞机制造厂和西安飞机制造厂则几乎同时开展了新机研制工作。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强-6的研发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一批武器装备从埃及换了一批米格-23MC,并对其可变后掠翼机构进行了研究,中国唯一具有强击机制造经验的南昌飞机制造厂(洪都航空),在强-5总设计师陆孝彭的坚持下,决定在米格-23MC的基础上,发展一种单发单座超音速强击机作为强-5和歼-6的共同后续机,并命名为强-6。强-6计划选用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种可量产的涡扇发动机——涡扇-6(WS-6)。在具体的研制目标上看,该机最大武器载荷4500千克,作战半径900千米。设计性能优于米格-23。
1979年2月根据三机部的要求,南昌飞机制造厂设计师陆孝彭提出了强-6总体设计方案。
从南飞提出的设计指标上看该机的性能十分理想,再加上还采用可变后掠翼方案,而且已经大体成型了。该机所选用的WS-6发动机(该发动机及其多种改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代末期酝酿的一系列新机型的主要动力)也于1980年10月达到了性能设计指标,所以三机部最终决定采用南昌飞机制造厂的强6方案。 研制中基本以对米格-23的逆向工程为主。但在研制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技术问题
一、结构超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和苏联米格-23战斗机相比,在其基础上研制的中国国产变后掠翼机构要超重12%,不仅减小了战机的载油量和载弹量,还严重影响了其作战半径;
二、未能解决可变后掠翼的控制系统;
三、计划采用的WS-6发动机一直无法定型生产;
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军方认为可变后掠翼布局并不是将来作战飞机的主流,加之飞机本身一直未能解决的种种技术问题以及与强-6同时期开始研制,但是研制进度快于强-6,机型性能更好于强-6的西安飞机制造厂的歼轰-7战斗轰炸机于1988年首飞,强-6研制计划实际上已经宣告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