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社保如何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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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7:59
老人去世后社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只能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9:17
老人去世后社保里的余额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死者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10:5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亲,1、参保人员在退休后身故
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加利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如果参保人生前有留下遗嘱,则按遗嘱来分割。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
此外,《社会保险法》十七条还规定,参保人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法定的继承人可以带着有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2、参保人员在退休前身故
如果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者在缴费期间)身故,那么此人个人账户里的钱加上利息之后,将会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