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刑事拘留38天了还是没有消息该怎么办?急问谢谢大家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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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24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可以到本级*申请变更刑事拘留,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给付释放证明。否则属于超期羁押,可以去上一级*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25
刑事拘留如果到38天,那么被拘留的这个人基本上就已经确定是证据确凿了。因为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如果说到了第37天还没有放人的话,那就基本不会放人了。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办理会见,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维护被告人的最大权益,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