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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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4:51
摘要就是切割的尺寸大于机器的最大尺寸,出现这种情况 一般都是为了省料排版超出尺寸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9激光切割给定的运动指令已超出范围怎么办就是切割的尺寸大于机器的最大尺寸,出现这种情况 一般都是为了省料排版超出尺寸是钢管尺寸大于机器的尺寸么A、公称尺寸:是标准中规定的名义尺寸,是用户和生产企业希望得到的理想尺寸,也是合同中注明的订货尺寸。B、实际尺寸:是生产过程中所得到的实际尺寸,该尺寸往往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这种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的现象称为偏差。C、米重:每米重量=0.02466*壁厚*(外径-壁厚) A、偏差: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实际尺寸难于达到公称尺寸要求,即往往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所以标准中规定了实际尺寸与公称尺寸之间允许有一差值。差值为正值的叫正偏差,差值为负值的叫负偏差。B、公差:标准中规定的正、负偏差值绝对值之和叫做公差,亦叫公差带。偏差是有方向性的,即以正或负表示;公差是没有方向性的,因此,把偏差值称为正公差或负公差的叫法是错误的。 交货长度又称用户要求长度或合同长度。标准中对交货长度有以下几种规定:A、通常长度(又称非定尺长度):凡长度在标准规定的长度范围内而且无固定长度要求的,均称为通常长度。例如结构管标准规定:热轧(挤压、扩)钢管3000mm~12000mm;冷拔(轧)钢管2000mmm~10500mm。B、定尺长度: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是合同中要求的某一固定长度尺寸。但实际操作中都切出绝对定尺长度是不大可能的,因此标准中对定尺长度规定了允许的正偏差值。以结构管标准为:生产定尺长度管比通常长度管的成材率下降幅度较大,生产企业提出加价要求是合理的。加价幅度各企业不尽一致,一般为基价基础上加价10%左右。C、倍尺长度: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合同中应注明单倍尺长度及构成总长度的倍数(例如3000mm×3,即3000mm的3倍数,总长为9000mm)。实际操作中,应在总长度的基础上加上允许正偏差20mm,再加上每个单倍尺长度应留切口余量。以结构管为例,规定留切口余量:外径≤159mm为5~10mm;外径>159mm为10~15mm。若标准中无倍尺长度偏差及切割余量规定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倍尺长度同定尺长度一样,会给生产企业带来成材率大幅度降低,因此生产企业提出加价是合理的,其加价幅度同定尺长度加价幅度基本相同。D、范围长度:范围长度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当用户要求其中某一固定范围长度时,需在合同中注明。例如:通常长度为3000~12000mm,而范围定尺长度为6000~8000mm或8000~10000mm。可见,范围长度比定尺和倍尺长度那是不是换短一点的钢管进行切割就没事了应该是可以的,看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