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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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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2 17:53
1、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
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
2、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就是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分权学说由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它建立的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说。三权分立制度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3、三权分立制度的利
三权分立制度是一个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比较民主的制度,它内部分设三个权力部门,可以彼此相互监督,从而有效防止权力部门滥用职权。其次,它是出于反对*、争取民主的*条件下的时代产物,因此,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斗争的结果,是用来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制度。再次,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是为了调节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为协调集团利益寻找的更为有效的“平衡器”。
4、.三权分立制度的弊
三权分立制度存在着内部互相扯皮,议而不决,行政效率低下的弊端。其次,也存在着议行分离、议行互悖、政令不一的弊端。其实质,仿佛变成了资产阶级内部不同私有集团间的权力分工。这一点已为恩格斯所指出:“这种分权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构而实行的日常事务上的分工罢了。
三权分立制度从表面上看,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分权制衡,但实际上却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再分配,人民只是陪衬而已。只能说三权分立的精神只适用于资产阶级政权形式的需要,但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间一般具有一定的“分权”关系,三权各自独立执行、地位平等。资本主义发展到国家垄断阶段后,资产阶级需要更多地用强有力的行政权来实现其利益,由此导致西方国家普遍出现“强*、弱议会”的权力格局,三权间曾有过的各自独立执行、地位平等的权力格局被打破,行政权逐渐凌驾于立法权和司法权之上,行政权控制和参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行使。
首 先,行政权凌驾于立法权之上,行政权控制和参与立法权的行使。西方国家*控制和参与立法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一是由**直接兼任议会重要职务。二是议会*实行“委托立法”制度。
其次,行政权凌驾于司法权之上,行政权控制和参与司法权的行使。按照“三权分立”的“分权”原则,为保证司法权独立,*不能插手法官人选选择, **也不能兼任法官和检察官。然而当代美国的现实却并非如此。
三权分立模式是根植于西方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环境条件的产物, 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曾产生过重要的作用,由于“三权分立 ”模式对中国现实国情的不适应性, 决定了中国决不能走“三权分立”道路的必然性。
5、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 对中国现实国情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社会的稳定
三权分立 在西方运作的基础之一, 是两党制或多党制的政党*, 即不同派别的政党通过竞选分别掌握不同的权力和部门, 形成权力的分立和制约。但这种政党格局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将构成严峻的挑战。
第二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在本世纪中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是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所要完成的历史重任:“经济的快速和谐发展需要有高效率的工作机制”, 它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高效科学的决策机制, 二是高效快捷的执行机制。
三权分立模式不利于形成这种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三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人民民主的发挥
人类*文明发展历史和现实情况表明, 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衡量一种*制度是否民主, 关键要看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 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基此而论,三权分立不利于我国人民民主的发挥。人民民主的内容十分丰富, 有两个最核心的问题: 一是人*愿的实现程度, 二是人民权利的实现程度#就人*愿的实现程度而言, 在三权分立 模式下, 直接参与决策的往往是大财团的代言人, 他们在决策中首要考虑的是资本家财团利益的实现。
就人民权利的实现程度而言, 在三权分立 模式下, 虽然法律规定每一个社会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事实上难以实现。在美国, 2004年竞选一名参议院议员的平均费用约为251万美元, 最高达3148 万美元。如此庞大的竞选费用, 实际上剥夺了美国一般社会民众的被选举权。因此, 在以倡导人民民主为*发展主要内容的中国, 三权分立 模式是走不通的。
第四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各民族的团结与和谐 。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各民族都有代表参与国家政权, 保护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从而形成了各民族平等团结的和谐民族关系。在三权分立 模式下, 无论是国会议员的组成, 还是**的产生, 很少以族 。
别为标准进行政权参与的平衡, 致使经济不发达,实力比较弱小的各民族因缺少代言人, 其民族的利益难以得到实现, 影响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因此,在中国这样一个民族众多, 以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重任的国度里, 三权分立 模式是难以实行的。
参考资料: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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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2 17:54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制度的建制原则。
*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三权分立的具体内容:
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基本*功能,是在西方社会的解决*生活的民主化和防止*问题。所谓“资产阶级民主”,主要是指它的立宪共和与*民主,而立宪共和和*民主的重要内容就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及相应的*制度。“三权分立”的原则,对于国内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于排除封建势力对*的干扰,对于避免专权现象和减少*,对于促进地方政权的建设,对于保证“司法独立”,对于资产阶级政党用和平手段统一国内资产阶级*运动等等,起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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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2 17:54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制度的建制原则。*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实现模式
三权分立的实现模式在各大资本主义国家有所不同,而真实的情况是只有美国(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议会制(国会制)。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分立。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又属于行政部门。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即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即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而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就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在议会制下,政党*实质上是主宰议会*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实质是“执政党至上”。日本在二战后快速发展时期是自民党长期执政。亚洲成为四小龙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模式:韩国成为四小龙是军人统治时期、中国的台湾地区则是蒋介石蒋经国戒严时期,新加坡则是家族长期统治,1997年前的中国香港地区则是英国殖民总督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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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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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2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