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权利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4:5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5:12
增加权利是没有明确的对错之分的。
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使律师可以参与刑事审判前的程序,增强了嫌疑人的防御能力,改善了这一诉讼阶段的程序构造,使得原来带有行政治罪色彩的审判前程序开始具有一定的诉讼形态。但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不久,律师在审判前程序中的辩护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按照律师界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普遍看法,律师在刑事审判前阶段存在着“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三大困难。
1、还有的律师认为除了上述三大困难之外,还有“取保难”和“维权难”两大问题。前者是指律师在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方面遇到困难,后者则是指律师本身经常遇到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对其任意采取刑事追诉措施的问题。
2、有些律师甚至认为, 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律师阅卷权和调查取证问题的规定,较之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而言是一个严重的倒退。此外《刑法》第306条也是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一把“杀手锏”,调查取证问题构成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一个“法律陷阱”。
3、显然,这些“难”说明,《刑事诉讼法》授予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包括会见在押嫌疑人、查阅案卷材料、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查取证等,都程度不同地陷入了困境,变成了难以实施、无法获得救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