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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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2:43
中国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因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4月14日,他们紧急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由纪检组监察局、人事部、办公厅和油品销售事业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前往广东对事件进行了两次深入调查。据调查组副组长、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军透露,鲁广余违规购买的高档酒涉及金额为159万元,而非网上传言的259万元。
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9月,鲁广余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480瓶茅台酒,总价958,320元;从珠海某贸易公司购入696瓶红酒,总价630,720元,总计1,589,040元。其中包括飞天茅台360瓶,单价579元;15年、30年、50年茅台各30瓶,单价分别为2999元、6999元、11999元;以及玛歌、拉菲等高档红酒。调查组明确,鲁广余购买这些酒的目的是供个人使用。
何敏军解释,虽然销售公司有权经营烟酒等非油品业务,但所有经营活动的酒品都需通过销售公司的采购部门,存放在指定地点,不会放在广东公司办公楼。鲁广余的行为被认为是个人购买。然而,部分高档酒被卖出。2010年10月,接到群众举报后,鲁广余试图掩盖,安排下属将部分酒以广州石油分公司的名义售出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和某商行,总价近110万元。实际上,这些酒并未真正销售,而是转手给了其他单位。
同年11月,鲁广余通过熟人将450瓶茅台酒高价售给五个买家,涉及金额超过120万元。剩余的酒中,15瓶高档红酒去向不明,其余大部分被卖出或用于消费,存库的部分按进货价计算价值约167,970元的茅台酒和499,520元的红酒。
2011年4月,有网民爆料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几百万高档酒供私人支配。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证实2010年公司确实采购了数批酒,但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 而相关知情人透露,没听说也没见过公司出售这些高档酒,网曝所购酒部分是用于接待。曝光事件过后,中石化严密追查泄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