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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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4:18
一、在长春市办理“所有权首次私有房屋自然人新建”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报告(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2.一般情况需提供:规划位置平面图(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3.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4.一般情况需提供: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5.一般情况需提供:权属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6.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7.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8.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