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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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13:4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取保候审状态,然而在此后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行为情节明显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有限,并不认定为犯罪性质;或者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又或是经特赦令予以免除刑罚;亦或是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受害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再者,若存在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均可视为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已经启动的刑事程序,应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布无罪。在取保候审期间,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能证明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案件。然而,是否撤销案件仍须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裁决。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能证明自身并无犯罪事实或仅有轻微犯罪情节,且符合上述任一情形,通常情况下可以考虑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