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中,发现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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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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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3:09
首先,在内审过程中,发现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不能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因为GB/T19001-2008标准没有规定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当发现有不合格的时候,应该在审核8.3不合格控制条款时,应关注“不合格品”是否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在审核8.5.2纠正措施条款时,应该住是否针对“不合格品”进行了原因分析、制订了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实施了验证,是否达到了“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的效果。
所以,根据问题的描述,不合格项可能开在8.3条款或者8.5.2条款,或不开不合格项;相反在检验的过程中,能及时发现不合格品的存在,说明检验的控制是有效的,不能把不合格开在7.4.3条款和8.2.4条款;请参考以下审核思路;
一般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原材料的不合格根据组织的具体职责划分,应该是在审核8.2.4和7.4.3条款发现有不合格品的存在;
二、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应该是在审核8.2.4条款发现有不合格品的存在;
应按照以下相关条款处理:
a、对不合格品的处置
一、根据8.3不合格品控制的要求制定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二、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按照7.5.3条款“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
三、分析产生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制订、验证纠正措施等工作。
b、对内审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处置
四、根据8.5.2纠正措施的要求制定的《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置:对不合格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制订、验证等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3:13
在某企业的检验中?内审员不一定负责检验,内审员负责内审!
如果是在检验中,那么是作为该企业的检验员在工作(当然可以兼任内审员)
既然是检验员的检验工作,其检验标准是产品标准(而非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或检验规范;
一定要扯上管理标准,那么也是检验有关的程序。
发现不合格,首先按照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要求(8.2.4),明确标识不合格品(用标牌,贴标签,隔离区域等)以防止误用;
然后就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8.3)的规定,填写不合格处理单,交给不合格品审理组织(审理委员会或审理小组或审理员)去处理。
如果审理的意见是退换(指原材料)或返工(半成品或成品),那么在退换和返工后,必须再次检验,以验证不合格已经消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3:12
ISO9001:2008标准条文: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d)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组织根据ISO9001:2008标准8.3不合格品控制条款中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依据该程序文件制定《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或者《不合格品管理办法》,里面包含对于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处理流程,包含特采、返工、返修、挑选、报废等的处理方案,同时授予处理不合格品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3:07
隔离处理,查明原因,落实纠正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