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在哪里?交通肇事属于哪类?寻衅滋事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3:2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8:59
1、公诉是指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是对于法律规定的某些案件,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惩处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和公诉最大的的区别是起诉的主体不同。
自诉案件包括下面几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2、交通肇事要是构成犯罪了则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并未导致发生交通尸骨,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并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不构成犯罪则是民事侵权行为。
至于寻衅滋事也只有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行为人寻衅滋事只有具备了本条列举的四种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才构成本罪。实施这四种行为意外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不能按本罪处理。而且即使是实施了四种法定的行为,也必须是分别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对于未达到上述规定程度的一般寻衅滋事行为,只能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者劳动教养,不能以犯罪论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8:54
1、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交通肇事罪和寻衅滋事罪都是属于刑事案件,也就是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公诉案件,分别对应《刑法》133条和293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8:57
1.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
1)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2)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2.交通肇事或寻衅滋事可以是公诉或者自诉,判断的标准是:
1)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属于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属于公诉案件.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