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还是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共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3:53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0:02
属于抢劫结果加重犯。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0:07
抢劫罪加故意伤害罪
结果加重犯的要件:①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②产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并且重结果必须由基本犯罪的犯罪行为所引起。
这里被害人受伤并不是由抢劫引起的,而是被告的另一行为(拿刀砍)引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0:06
只定抢劫罪,不会数罪并罚,因为伤害行为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抢劫能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