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就给半个小时我想问问他们违反现在的新劳动法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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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25
你和别人来打工,要和老板在用工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这样会维护你的利益。
根据《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你们每天都工作12小时,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不好,这些显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你们可以要求老板改善工作条件,防暑降温。每天加班要和劳动者协商。损害劳动者健康,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加班要给加班费等等。
如果老板不接受,你们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