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10: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6:27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自治区*和设区的市*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限额,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其数额不得超过五万元;但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不超过二十万元的罚款。第四条 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同一行为,设区的市*制定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自治区*制定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第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