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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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1:31
2014年9月30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一审宣判:31岁的卢晓琴,在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虚构多种理由,“以借为名”,从同乡商人徐某光处,先后骗取借款14,693.25万元,用于在澳门的*及个人挥霍。其诈骗罪成立,处以无期徒刑 。